模特博客照片被错当“韩寒情妇” 获赔八千
在数字世界的喧嚣中,一起关于博客照片引发的肖像权和名誉权纠纷案引起了广泛关注。本案的主人公,晏女士,她的照片被一家网站用于一篇批判文章,该文章涉及知名作家韩寒和一位名为朱某的女写手的争议事件。这一事件无疑给晏女士带来了深刻的影响,她决定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名誉和肖像权。
晏女士是一位普通摄影模特,她的照片在某日未经许可被刊登在一个网站上。这篇文章批评了朱某试图成为韩寒情妇的行为,并将晏女士的照片作为朱某的形象照片,这使得许多读者误以为晏女士就是文中的主角。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晏女士的肖像权,更严重地损害了她名誉权。尤其当涉及到公众人物韩寒时,这篇文章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议,对晏女士的亲友、同事和同学都产生了影响。
面对这个严重的侵犯行为,被告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辩称原告不能证明照片中的人物并非自己,并声称图片是被多次转载的。法院认为,尽管网络转载文章是一种常态,但被告应当对文章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必要的审查。在本案中,被告未能完成举证责任来证明照片中的女孩就是文章所述的朱某本人。法院还指出,尽管被告在主观上没有故意侵犯原告肖像权和名誉权,但其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于审查的义务仍然导致了原告名誉受损的事实。被告需要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责任。同时法院还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公证费。至于原告要求赔偿律师费的请求,由于缺乏法律依据而未被支持。
此案警示我们网络世界中的言论和行为并非可以完全自由无约束的。虽然网络提供了广阔的信息交流平台,但我们也应该尊重他人的权益和隐私。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侵犯他人的名誉和肖像权。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们更应当注重信息的真实性和客观性,避免因为轻率的转载和误导性的言论给他人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伤害。希望每个人都能以尊重和理解为基础,共同构建一个和谐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