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部门:五大举措稳定扩大汽车消费
新华社北京报道,在稳定与扩大汽车消费的大背景下,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个部门联手发力,于近期推出了一系列创新措施。这些措施旨在调整国六排放标准实施的相关要求,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的财税支持政策,加速老旧柴油货车的淘汰报废,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以及充分利用汽车消费金融等手段。
具体来说,针对轻型汽车的国六排放标准颗粒物数量限值生产过渡期,已经由原本的2020年7月1日前调整为2021年1月1日前。对于那些在2020年7月1日前生产或进口的国五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也允许在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销售和注册登记。未经批准,各地不得提前实施国家确定的汽车排放标准,这无疑为汽车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
值得一提的是,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将被延续至2022年底。在此期间,补贴退坡的力度和节奏将得到有效平缓,补贴资金的清算速度也将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共交通等领域的推广应用也将得到推动。更令人振奋的是,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也被延续至2022年底,这无疑是对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巨大鼓励。
对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地区,国家支持其提前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中央财政将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引导这些重点地区完成淘汰100万辆的目标任务。这些地区也需要尽快研究出台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的经济补偿措施。
在优化车辆交易登记制度方面,国家将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扩大二手车出口业务,并修订出台《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国家还将发挥汽车维修电子档案系统的作用,支撑二手车交易,加快二手车的流通,从而带动新车的消费。
通知强调金融机构应积极开展汽车消费信贷等金融业务,通过适当下调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等方式,加大对汽车个人消费信贷的支持力度。这样一来,不仅能够持续释放汽车消费潜力,还能为汽车市场注入更多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