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诞中世纪:给母猪判死刑
在中世纪的时代背景下,人们对动物的审判展现出了一种独特的司法现象。这些审判并非儿戏,涉及的罪名包括和猥亵等严肃议题。被审判的动物种类繁多,无论是猪、狗、牛,还是兔子,甚至小到苍蝇和毛毛虫,都可能在某个时刻面临审判的命运。
这些审判并非随意进行,而是有着正式的流程。律师们会为这些动物进行辩护,仿佛在法庭上重演了人类之间的较量。据美国学者Edard Payson Evans在《动物刑事检控及死刑》中所述,早在1266年,就有一头因被指控吃人而被判处死刑的猪,在法国的丰特奈小镇被处决。
到了14世纪,法国的一头猪因袭击一名儿童导致其死亡而被捕。这起事件不仅仅是对动物的简单处置,而是将动物视为法律的一部分,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理。它被关进监狱,还被带到法庭上接受审判。
法国法莱斯的一纸收据记录了1386年1月9日发生的一起动物审判事件。一头母猪因吃掉一个仅三个月大的婴儿的脸部而被绞死。刽子手因此事件得到报酬,收据详细记录了支付的金额和缘由。
Evan的书描绘了超过两百个动物审判事件。其中既有麻雀因在教堂内鸣叫而被起诉,也有猪因偷吃圣餐饼而被处死,甚至公鸡因生蛋而被烧死等奇特案例。
而其中最引人瞩目的,莫过于1457年1月发生在法国的一起事件:一头母猪及其六头猪崽因并吞噬一个婴儿的部分身体而被审判。母猪被判死刑,而猪崽们因年幼且证据不足而被赦免。
这些动物的刑罚残酷无比。以那头母猪为例,它的前腿被砍成残疾,人们甚至给它穿上衣服和裤子,放在广场上绞死。为了让这个荒诞的司法仪式更加完整,母猪被穿上了人的衣服,刽子手戴上了新手套,象征着他不因流血而被定罪。
这些动物审判不仅仅是简单的惩罚,更是一种社会现象的体现。它们反映了当时人们对动物的态度、对法律的认知以及对生命的看法。每个参与审判和施刑的人都会得到相应的报酬,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当时社会的某种价值观:即使是动物,也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