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文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
炽热的中国资本市场脉动:最高法发文为创业板改革试点注册制保驾护航
中新社北京报道,8月18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这一文件的出台,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法治建设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为创业板改革试点注册制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金融领域特别是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对于国家经济的稳定与繁荣至关重要。近年来资本市场违法违规现象频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此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负责人明确表示,加大对证券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已经成为共识。
此次发布的《意见》,在刑事审判方面,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立法修改精神,强调了对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刑事责任追究。针对申请发行、注册等环节易产生的各类欺诈和腐败犯罪,提出了具体打击措施。这不仅彰显了我国司法机关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也展示了坚决维护资本市场秩序的决心。
在民商事审判方面,《意见》紧密结合创业板的特性,明确划分了不同责任主体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责任边界。针对不同阶段的信息披露要求,严格落实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的第一责任,同时强调了证券中介机构的核查把关责任。这一规定有助于规范市场行为,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全面的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还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重中之重。其中,明确提出了“民事赔偿优先原则”,依法保障证券集体诉讼制度落地实施,并深化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这些举措为投资者维权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途径,有助于提升投资者的信心,稳定资本市场。
《意见》的发布对于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为创业板改革试点注册制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也为中国资本市场的长期繁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期待在这一法治精神的指引下,中国资本市场能够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