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对境外12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
据海关总署在六月末的消息,针对全球某些地区的企业采取了紧急预防性措施。这些措施是针对印度八家、厄瓜多尔三家以及巴基斯坦一家水产品生产企业所实施的,因为从这些企业的部分进口产品外包装上检测出了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针对印度,从注册编号为934的M/s. WELLCOME FISHERIES LIMITED进口的冻马面鱼、从注册编号为1318的Padmashree Export进口的冻杜氏叫姑鱼以及从若干家企业进口的冻南美白虾的外包装样本中,均发现了新冠病毒的存在。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对以上企业进行了相应的进口申报暂停。其中包括对注册编号为1819的Suryamitra Exim Pvt. Ltd.暂停进口申报一周,对注册编号为805的M/S. RVR MARINE PRODUCTS LIMITED暂停进口申报九周等。
接着,厄瓜多尔部分水产品生产企业也受到了影响。从Operadora y Procesadora de Productos Marinos Omarsa S.A.(注册编号为477)、PESKOREA S.A(注册编号为6252)以及CULTIVO Y EXPORTACION ACUICOLA CEAEXPORT S.A.(注册编号为7057)等企业进口的冻南美白虾和冻中间低鳍鲳的外包装样本中,也发现了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相关公告规定,全国海关对以上企业进行了相应的进口申报暂停。
从巴基斯坦的一家水产品生产企业进口的冻白姑鱼外包装样本中也检测出了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的规定,对M/s. Ocean Gold Seafood(注册号为T-435/04)的进口申报也被暂停。
这一系列消息引起了广泛关注和担忧。面对全球疫情的挑战,海关总署迅速采取行动,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以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这一行动体现了中国在疫情防控中的决心和力度,同时也提醒着我们在全球贸易中仍需保持警惕,共同应对疫情带来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