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死刑:女子处决前被求婚竟然可以免死
在古老的英格兰大地上,回溯至13世纪的时光,死刑的阴影笼罩在重罪之上,除了报复性伤害和轻微盗窃之外,几乎无一幸免。这些犯罪中,许多都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而在中世纪的欧洲,被判处死刑的人面临的命运可谓五花八门:剥皮、钉在尖桩上示众,甚至被喂给昆虫或野兽;沉水、石击、勒死、钉十字架、肢解、水煮、焚烧,甚至饿死和当做炮灰的命运也不乏其例。
在那时,绞刑成为最为流行的死刑执行方式。想象一下亨利八世统治的38年里,竟有78000起死刑以勒死的方式残酷执行。
阴暗的死神之门并非牢不可破,被判处死刑的罪犯也有一线生机。他们可以通过恳求饶恕得到“牧师的特权”,从而逃脱死神的魔爪。这一特权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扩大,在某些情况下,罪犯可以选择流放或成为船奴,远离故土的刑罚。甚至在大约1660至1850年间,一些死刑判决得以减轻为流放。
当所有的希望都似乎破灭时,被判处死刑的罪犯还可以寄希望于奇迹的出现。在法国,国王经过时不得处决犯人;如果刽子手因为笨拙未能完成处决,罪犯也有可能重获自由;对于那些容貌妩媚的女死刑犯来说,甚至可能因围观者的仰慕者的救命求婚而免除死刑。
曾有一则故事在1638年震撼了法国昂热的人们:一个年仅18岁的美丽女孩被送上了绞刑架。就在通往绞刑架的梯子上,刽子手竟向她求婚。出乎所有人的预料,这个女孩坚决拒绝了。她说,她无法承受因这种婚约而带来的耻辱。
死刑处决现场充满了未知与变数,幸运者或许能逃脱一死,但倒霉者则可能魂归西天。而因求婚而免死的情节,确实令人惊讶。这是否会引发虚假的劫狱现象呢?外国人的逻辑确实令人费解。但在这古老的土地上,每一个故事都充满了人性的光辉与阴暗,让我们思考,也让我们感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