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获拆迁款前妻分走近一半
离婚后十二年,财产分割再掀波澜——来自湖南益阳的真实故事
在湖南益阳,刘先生和李女士这对曾经的夫妻,引发了一场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的热烈讨论。他们离婚已经12年,但最近却因一笔巨额的财产——房屋拆迁补偿款再次走到了一起。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刘先生与李女士的婚姻并没有通过协议的方式结束。当年,李女士离家后音讯全无,持续了18年。刘先生在无奈之下,选择了通过法律途径离婚,并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刘先生本以为离婚后就可以彻底摆脱这段过往,开始了平静的生活。平静的湖面却被突然归来的李女士打破。她回到家乡,将刘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原来,李女士在得知他们婚后购买的砖瓦平房在离婚后的第12年被征收,得到了高达50万余元的补偿款。除此之外,还有邻居占用土地给予的补偿,共计56万余元。这笔意外的财富让李女士心动不已。
得知这个消息后,李女士立即行动,于6月份回到家乡,将前夫告上法庭,要求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诉求,刘先生倍感愤怒。他认为已经判决离婚多年,李女士就应该放弃财产分割的权利。
法院认为当初判决离婚时并未涉及共同财产分割事项,因此李女士的诉求是合理的。考虑到她离家18年,一直处于失联状态,没有尽到家庭责任以及管理房屋的义务,法院在判决时给予了刘先生适当的照顾。
最终,在共同财产的分割上,法院判决刘先生支付李女士房屋拆迁补偿款的40%,即21.6万元。对于这个判决结果,李女士并不满意,选择了上诉。但二审的结果依然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无论是以协议还是判决的方式离婚,如果在离婚时没有明确提及或处理共同财产分割事项,那么事后仍有可能存在追溯此项权利的可能性。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必须清晰明确,以避免后续的纠纷和麻烦。刘先生和李女士的故事虽然令人唏嘘,但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深刻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