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不鼓励东部高校从中西部、东北高校引进人才
中新网德国报道,教育部近日发布了《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快直属高校高层次人才发展的指导意见》。这一《意见》旨在推动高校高层次人才的合理流动与发展,着重强调了人才交流与共享的重要性。
《意见》明确了不鼓励东部地区高校从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引进人才,而是转而支持东部地区高校向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输出人才。这种策略犹如“输血”与“造血”的结合,旨在帮助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提升自身的人才发展能力,而非单纯的人才流失。
在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方面,《意见》强调要突出人才的“高精尖缺”导向。针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建设目标,重点引进活跃在国际学术前沿、满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一流科学家、学科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对于国家急需的特殊人才,更是要开辟专门的引进渠道,实现精准引进。高校也要充分发挥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作用,为他们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多的便利条件。
在促进高层次人才顺畅有序流动方面,《意见》鼓励高校与科研机构、企业建立人才流动共享机制。通过协同创新、联合科研等方式,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势互补。加强高层次人才流动的规范化管理,明确高校与人才的契约关系和法治意识,推动高层次人才诚信体系建设。
《意见》还鼓励高层次人才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高校流动。为此,将在薪酬、职务、职称晋升等方面采取倾斜政策,引导人才的合理流动。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高校发掘自身特色资源,发展特色学科,增强对高层次人才的集聚优势。
这一《意见》的发布,无疑为高校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与发展指明了方向。不仅有助于提升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高校人才水平,也有助于推动全国范围内的高校人才交流与共享,实现教育资源的均衡分布。在此背景下,期待更多的高层次人才能够顺应时代潮流,投身教育事业,共同为我国的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