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速公路计划长期收费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修订后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此次条例的修订针对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资金来源及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了重要调整。这一改革不仅关乎百姓日常出行,更与国家的经济运行紧密相连。
为何要进行这样的改革呢?资金压力是核心问题。随着国家公路网的大规模建设持续进行,现行的收费公路筹融资模式面临着越来越大的资金压力。现行条例对于与投资者、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界定不够清晰,导致新建公路难以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银行放贷意愿也在逐渐减弱。必须调整现行的收费公路建设、养护资金来源方式。未来的发展方向是,为发展公益性事业的举债渠道将统一调整为发行债券,并实行总量控制。
那么,修订后的条例具体如何改革呢?一个显著的变化是不再规定具体的收费期限。对于收费公路中的高速公路,将实行统借统还,不再限定具体的收费年限。而是以实际偿债期为准,债务偿清后,对高速公路进行养护管理并收取费用。对于特许经营的高速公路,其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项目,可约定超过30年。这样的改革能够更有效地保障投资者获得合理回报。
修订后的条例也注重听取各方面的声音。有公路局官员表示,高速公路长期收费是合理的,“用路者付费”的原则符合国际趋势。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税收无法承担所有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和债务偿还的资金需求,因此收费公路政策是公路交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有交通部官员指出,收费公路将来只占公路总里程的3%左右,以高速公路为主,而97%的公路是免费的,由一般公共预算保障。
总体来看,这次《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修订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国家公路网的发展需求,缓解资金压力,保障投资者的权益,同时确保百姓的出行需求得到满足。修订后的条例将助力公路交通的可持续发展,为国家的经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