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注销学籍怎么办
近日,省教育厅正式发布了一项全新的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这项规定明确了高中学籍的管理原则,即“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每位学生的学籍号将是学籍管理的唯一识别代码。更为严格的是,学生转学过程中,不得变更就读年级,且普通高中学生不允许留级。该规定即刻起开始实施。
除此之外,还有几项内容需要广大高中生格外注意。存在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学生,其学籍将被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注销:一是通过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入学资格的;二是开学后两周内不到学校注册,又不办理延期注册手续的;三是违反属地化招生原则、违规跨招生区域招生取得学籍的;四是在高中阶段拥有双重学籍的;五是高中阶段已毕业、结业或肄业的。
对于想要转学的同学,也有明确的限制。在同县域、同城区之内的学生,除特殊原因可申请转入低一级别学校外,一般不得转学。还有几种情况也是不允许转学的:如毕业年级已报名参加高考、正在休学期间、民办学校在籍生欲转往公办学校(转入地无民办学校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未达到转入校当年录取分数线的本招生区域初中毕业生通过其他途径转入该校的等。需要注意的是,在学额许可的情况下,学校不得拒收符合正常转学条件的转学生,也不能拒收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转学生。转入学校可以对学生进行测试,测试成绩可以成为是否接收的依据。转学实行同等级互转,学生只能转入与原校同等级或低一等级的学校。
对于休学方面也有明确规定。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学年度,次数不得超过两次。对于高三年级的学生来说,原则上是不允许休学的。如果在高考报考后遇到重大事故或疾病需要休学,那么次年高考报考将按照往届生处理。这一规定无疑更加规范了高中学籍管理,确保了教育公平和教学质量。希望广大高中生能够遵守这些规定,顺利完成高中学业,为自己的未来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