藩王:地方官吏与天子之间的统治者,有自己的
藩王,作为古代地方与中央之间的特殊统治者,其地位与欧洲古代的贵族阶级相似。他们有的是宗室成员,有的因军功显赫被封赏,有的甚至在地方形成了独立的割据势力,但在名义上仍效忠于朝廷,接受天子的册封,统治特定地区。这些藩王的封地,常拥有独特的名衔,这些名衔多以地名或地域名为主,由朝廷赋予。如中国历史上的朝鲜国、缅甸国等,便是由藩王统治的藩国。
在洪武三年(1370),朱元璋借鉴前代经验,创造性地建立了藩封制度。他将自己的二十四个儿子和一个从孙封于边疆及内地的主要城市,以此作为对抗残余势力、拱卫王室的重要手段。这些藩王,如同军事组织,拥有极大的兵权。特别是明代九边的辽、宁、燕等九国,更是定期操练,拥有提兵专制的权利。
明代的藩封制度,在初期确实起到了抵御外族侵略、保护王朝统治的作用。朱元璋曾感叹,“朕无北顾忧矣”。他也意识到了这一制度的潜在危险。他规定诸王虽分封但不锡土,列爵但不临民,食禄但不治事。尽管如此,藩王作为宗室,对属地的异姓功臣起到了监视、限制的作用。
随着明朝的发展,虽然藩王的军事权利受到了限制,但他们在王府内部的公署、官署配备仍然齐全。这些公署处理王府内部事务,藩王对署官的行为有自治权,可以依律自行剖断,地方官府并不能干涉。明代的藩王制与满清的军事贵族制度类似,只要内部军事势力不出现问题或被外部军事势力消灭,这种制度几乎不可撼动。
明代藩封制度在后期逐渐失去了其作为军事组织的意义,政治权利也仅限于管理王府内部事务及其所属世系。藩王成为只享禄米的寄生集团,对明中晚期社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虽然明代藩封制度在前期对稳定明王朝的统治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是对地方军政制度的有效补充,但其过大的军事、政治权利也对中央造成了威胁。这是明代历史中一个重要且复杂的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