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员不能嫖娼,无奈只能找男妓
清朝时期,官员们的娱乐生活受到严格限制,尤其是与青楼女子的交往。《大清律例》明文规定,官员涉足青楼或狎妓饮酒都将受到严厉惩罚。这一规定在清朝时期得到了严格的执行,官员们一旦被发现涉足青楼,就会面临严厉处罚,甚至丢掉官职。这种规定在民国时期也得到了沿袭。
尽管朝廷三令五申,官员们仍有正常的身心放松、精神调节和友情交流的需求。于是,他们找到了一个替代的解决方案——优伶。这些年轻的优伶,大多在二十岁以下,相貌清秀,酷似姑娘,被称为像姑或兔子。他们成为官员们娱乐生活的一部分,甚至有的官员与他们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例如,清代的大吏毕沅就曾与一名叫李桂官的优伶有过亲密的交往。
尽管朝廷严禁官员狎妓,各地的青楼依然兴旺发达。这是因为官员们是青楼业的消费主力,尤其是后期禁令松弛时,官员狎妓之风重新兴起。这些名妓们如赛金花等,回忆起了自己当年的繁忙生活,与众多官员有着密切的交往。这背后的原因还是中国古代政治存在明暗两套做法、两个系统。尽管有白纸黑字的禁令,但私底下的通融、操作和人情往往能超越这些禁令。有时候,禁令越严,暗中的反弹就越厉害。
端方作为五大臣之一出洋考察宪政时也曾遇到名妓林黛玉并欲纳其为妾,但最终因为种种原因而未能如愿。而庆亲王之子载振则更大胆一些,他在东北考察时遇到名妓杨翠喜并与之交往,甚至因此引发了一桩轰动的大新闻。这些例子都表明,只要没人管,狎妓交游并非大事;一旦有人要借机做文章,任何官员和青楼之间的小事都能掀起政坛波澜。
尽管清朝对官员与青楼女子的交往有着严格的规定和限制,但官员们总能找到各种方式来满足自己的需求。从优伶到名妓,从私下交往到公开纳妾,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古代政治中的明暗两面和人情世故。在这样的背景下,青楼业的兴旺也就不足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