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烟花爆竹新规12月施行高层挂鞭燃放最高罚500元
哈尔滨市新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实施,高层挂鞭燃放将受到最高500元罚款
生活报报道,近日哈尔滨市法制办宣布重新制定了《哈尔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并将于今年十二月一日开始施行。新的管理办法旨在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的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每年的农历十二月二十三至次年农历正月十五,哈尔滨市的建成区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但在重污染天气预警达到规定级别时,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对于烟花爆竹的经营,哈尔滨市采取了严格的许可证制度。安监部门负责颁发和管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以及《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其中,批发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而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则根据经营者的类型有所不同。值得注意的是,零售经营者不得在活动房内销售烟花爆竹,且活动房的存储量也受到严格限制。
新办法对烟花爆竹的燃放时间、地点以及方式进行了详细规定。除了特定的时间段和地点,其他区域都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也禁止在高层建筑、构筑物上悬挂、垂吊燃放烟花爆竹。对于不遵守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将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中还鼓励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制定公约,约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时间、地点等内容,以推动移风易俗、倡导不放烟花爆竹。在重污染天气预警达到规定级别时,全市范围内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
这项新的管理办法无疑将对哈尔滨市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产生重要影响。对于广大市民来说,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不仅是对自身安全的保障,也是对环境和他人安全的尊重。让我们共同遵守这些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
《哈尔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出台是对公共安全和环境的重要保障。我们呼吁广大市民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共同为哈尔滨市的公共安全和环境做出贡献。也期待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宣传和教育,让更多的人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共同维护我们的城市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