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写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大九十大写
关于汉字中的大写数字,它们分别对应着阿拉伯数字的一到十: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这种独特的数字书写方式是中国特有的,它利用与数字读音相近的汉字替代实际的数字,有效防止了数字被篡改。大写数字的发明,源于劳动人民的智慧,在长期的实践中得以创造和完善。
关于大写数字的起源,有多种说法,包括隋唐、武后及宋代等。其中,清代顾炎武的说法影响深远,他认为大写数字是武则天时期改制和自创的字。这种说法其实并不准确。经过诸多学者的研究,程大昌、叶名澧和俞樾等人的观点更得到认可,他们认为数目字使用多笔字形始于唐代以前。
吐蕃文书的发掘整理为我们提供了唐代及其以前数目用大写字的实物证据。在吐蕃的出土文书中,大写的数目字非常常见。例如,《高昌延昌二十七年(587)八月兵部条列用钱头数奏行文书》中的“用钱壹迁肆伯捌拾文”,这些总计数字使用了大写形式,显然是为了防止被人篡改。
在高昌延昌年间(561-601)的出土契券中,数目字使用大写的情况已经相当普遍。到了高昌延和(602-613)以后的出土券契中,数目字使用多笔字已经成为常态。甚至有更早的《北凉神玺三年(399)仓曹贷粮文书》中的“(前缺)主者赵恭、孙殷今贷柒石拾斛,秋熟还等斛”,这大概是吐蕃出土文书中有明确纪年的数目字作大写字的最早记载。
我们可以推断,在公元四世纪左右(东晋末),人们已经开始有意识地在使用券契中运用大写的数目字。到了公元五世纪和六世纪,这种用法得到了进一步的普及。而唐武则天时期大量使用大写数字,不过是继承了之前的传统而已。认为大写数字的用法始于宋代或者都是武则天的改革,恐怕是忘记了祖先的智慧和传统的说法。大写数字的起源和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是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