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影子银行业务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加强影子银行业务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国国务院的最新监管举措
近日,中国国务院发布了一份重要文件——《关于加强影子银行业务若干问题的通知》(简称“107号文”),旨在全面规范影子银行业务,强化相关监管措施,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秩序。
这份文件对影子银行业务进行了清晰的界定,并针对监管制度提出了多方面的完善措施。
文件对影子银行进行了明确分类。主要包括三类机构:一是无金融牌照、完全无监管的信用中介机构,如新型网络金融公司、第三方理财机构等;二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存在监管不足的信用中介机构,如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三是持有金融牌照但存在监管不足或规避监管的业务,如货币市场基金、资产证券化、部分理财业务等。
文件强调了监管责任分工。按照“谁批设机构谁负责风险处置”的原则,逐一落实各类影子银行主体的监督管理责任,建立中央和地方统分结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分工合作、职责明晰、权责匹配、运转高效的监督管理体系。
文件还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监管措施。包括对银行与信托公司、券商和其他中介机构合作开展表外业务的新限制;明确央行、银监会、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责任,以解决银行钻监管漏洞的问题;涉及互联网金融、小额贷款等领域的监管问题也得到了关注。
最重要的是,文件强调了风险防控的重要性。由于影子银行的风险具有复杂性、隐蔽性、脆弱性、突发性和传染性,容易诱发系统性风险,因此必须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将其负面影响和风险降到最低。
除此之外,文件还要求各金融机构将理财业务分开管理,确保资金来源与运用一一对应,并加强对净资本的管理和约束。
《关于加强影子银行业务若干问题的通知》是一份全面、细致、具有针对性的监管文件。通过加强监管和规范业务,旨在促进影子银行的健康发展,为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秩序提供有力保障。这一举措无疑将为中国的金融业注入更多的稳健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