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宿舍用绳索缠颈性快感不慎死亡
今年5月初,在汉阳区洲头街的某物流公司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事件。发单员姚双平(化名)被发现死于公司集体宿舍的床上,全身赤裸,颈缠绳索。这一事件立即引起了广泛关注。
姚双平是随州人,今年40岁,他在家中排行老四,常年外出打工。五年前,他独自来到武汉打拼,后来在这家物流公司找到了工作。由于他的性格温和,公司安排他负责为货车司机发放货牌。
事发当天,5月3日,物流公司的司机们等待出发,但迟迟未见姚双平的身影。他们前往宿舍寻找,发现房门紧闭,敲门无人应答。从门缝中,他们隐约看见床上有人,感到情况不妙,他们决定破门而入。眼前的场景令人惊恐:姚双平颈缠绳索,躺在床上一动不动。
消息传到了姚家,他的亲友们从广水急匆匆赶来。在公安机关的死因报告出来之前,死者家属悲痛欲绝,并坚信姚双平是被逼自杀。他们提出这一结论的理由是,姚双平在数日前留下的日记中提到“公司利用结账单据骗了我7000元钱,气愤。”他的亲友还表示,姚双平曾抱怨打工的艰辛和无趣。他的兄弟和其他亲友指责公司欺人太甚,认为公司逼死了姚双平,要求公司赔偿数十万元。
此事引起了洲头街司法所的重视。他们到达公司后,安抚姚家兄弟的情绪,并强调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他们指出,仅凭日记和抱怨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需要等待法医鉴定结果。听到这番话后,姚家兄弟的情绪有所缓解。
经过一天的等待,法医鉴定结果出炉,让大家震惊不已。原来,姚双平是死于性窒息意外。法医解释称,姚双平通过自缠绳索的方式追求特殊的性快感,不慎导致死亡。
鉴定报告出炉后,姚家兄弟的情绪依然激动。他们坚持认为,姚双平的死亡发生在公司,应算作工伤。但公司方面却感到冤枉,不愿承担责任。那么,这件事谁有理呢?公司是否应该赔偿?又该如何赔偿呢?这成为了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